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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州就业部门惠企利民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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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惠企利民政策

    一、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继续执行1%费率(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政策至2023430日前。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申领条件: 2021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 90%返还。

    返还方式:实行免申即享”,劳务派遣机构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返还资金使用协议。

    返还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执行期限: 202212 31

            三、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象范围: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

    2、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

    3、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申请方式:坚持自愿、依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一定险种的社保费。参保单位出具困难企业证明或书面承诺并填写相应申请表,于每月20日前向参保地就业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

    缓缴期限:5类特困行业+17类困难企业缓缴期限为20225月至20234月,其他参保单位缓缴期限自20225月至2022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享受缓缴期限为申请次月起至政策执行剩余期。

    四、参保企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申领条件及范围: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 1年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是 2022 1 1 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初级(五级) 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 2000 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领并享受一次补贴。

    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领,超过 12个月的不予受理。

    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申领待遇。

    执行期限: 2022 12 31

    五、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保障范围: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2 1 1 日至 2022 12 31 日期间主动辞职或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 2022 1 1 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参保缴费满 1 年的,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600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300 /月。对参保缴费不满 1 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 3 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 300 元。

    申领方式: 与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方式一致

    执行期限: 2022 12 31 日。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保障范围: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毕业时间为20221-12月)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本次参保日期或本次参加工作时间为2022年内)的州内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机构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使用协议。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申报、享受1次扩岗补助。

       申请方式:大型企业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直接将补助兑现到企业,中小微企业需要自行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可在文山州人社局网站查询下载。

       执行期限:至20221231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基层就业奖补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1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补贴申报由申报人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工资花名册、银行卡复印件到就业企业所在地县(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二、职业培训补贴

    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不重复上浮)。

    三、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我省辖区内乡镇村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奖补支持。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我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不超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1231日。其中县(市)以下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31231日。

    六、创业服务补贴

    县(市)创业园区(创业基地),为毕业3年内返乡入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办公设施、网络开通等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对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提高到每人3万元。

    七、就业见习补贴

    实施万名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照规定给予省级就业见习补贴1500/·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单位,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要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276日至20231231

    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吸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以初次补贴时间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至被招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办理城镇(城镇户籍人员)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注意: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需首先到就业部门确认,将困难人员信息录入系统,之后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才能享受社保补贴。

    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1日起至12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办途径:到企业所在地州、县(市)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所需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合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或提供电子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工资花名册、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政策依据: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 )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 号)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

    5、《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82号)

     

    文山州本级及八县(市)经办失业保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联系电话:

         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0876-21390792125075

         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21242972138725

         砚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30632633063371

         西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76248087622725

         麻栗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66220056622005

         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71223897123207

         丘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41215304124800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51599435160071

         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76-30697543069755